蔡细历医生上星期日接受新海峡时报和东方日报的专访,许多语录真得很精彩,精彩到让人惊叹,精彩到跟他过去的言论放在一起,竟能出奇矛盾对立:
* 上此性光碟的女主角是我长达接近12年的女朋友。我太太也知道。她已经公开说,我知道我的丈夫不是神,但他是好丈夫。(2008年8月3日,新海峡时报专访)
* 上次发生性光碟问题时,刚好我的母亲生病。所以蔡有活动叫我陪同时,我无法抽空。所以才会出事。(蔡细历太太在丈夫陪同下,接受6月份风采杂志专访时这么说)
* 我已经拥有道德勇气承认、道歉和辞去所有公职,这就像一种惩罚。(2008年8月3日,新海峡时报专访)
* 国会上星期针对上议员黄祥辉于7月24日的书面问答证实,蔡并未正式辞去国会议员职。蔡对此回应道:“我当初以为已经向正副首相呈辞已经足够,所以忽略了向国会正式补发辞去国会议员一职的公函细节。” (7月28日,中国报)(根据宪法,欲辞去国会议员职,须致函国会议长)
* 我至今还没有克服这个私生活上的弱点。(2008年8月3日, 新海峡时报专访)
* 我原本在2008年大选就想再竞选国会议员,但总会长因为说要打造健康政治文化不给。(6月份风采杂志专访)
*针对记者询问,是否知道辞去国会议员职后5年内不能再上阵,蔡不愿正面回答。(7月28日,中国报)
* 马华已经从政党变成福利组织。办丘比特的天空、补习中心、终身学习、救灾等活动。这是事实。我的总会长讨厌我提出真相。(2008年8月3日,东方日报专访)
* 终身学习与民族兴衰、国家命运息息相关。我们必须真正理解终身学习运动的重要性,才能对此运动产生共鸣和认同,从而激发每个人内在的求知欲,培养天天学习,无时无刻学习的良好习惯。终身学习运动不只是马华的运动,而是加强大马华裔竞争力的运动。(2005年3月5日,终身学习运动生活规划组推介礼演讲)
*当我开始政治工作时,便认识了黄家定。除了党务与政府事务接触之外,私下关系也很融洽。(2007年1月7日,星洲日报专访)
* 我的人很坦白直接,不会制造假象。很多人的成功,是因为他成功制造假象,如踏脚车、扮书生样。(2008年8月3日,东方日报专访)
*Abstinence is still the best way. And be faithful to your partner,” Dr Chua Soi Lek told reporters after opening the First National AIDS Conference and launching the national-level World AIDS Day here yesterday.(2 December,2007,the Star)
* 马华的领导层不能把每个引起族群不满的问题视为敏感,而不作出讨论。过去三四年,这情况变得更为恶化。人民觉得马华领导层软弱,无法传达族群的不满,捍卫他们的权益。(2008年8月3日,新海峡时报)
* 马华跟其它政党一样,马华每星期二都会召开会长理事会会议,有关会议全面讨论影响华社及国家的问题。我们领导层讨论后作出的决定,就是代表党的决定。(2005年8月3日,星洲日报)
(可参考另一篇相关文章:马华的Dr Chua也不是神
一看就知道蔡CD是一位成功的政客!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终于露出它的政客真面目!
纵看柔佛相对于其他州属马华候选人的大选结果,便能清楚知道蔡细历是个天之骄子,命好福气大,不需要努力也有成就,随便做一个政客便能让人民有好日子过,得到人民的拥戴!致力于打压新邦令今区会就能稳坐江山,做部长嘛,尽管像黄家定一样LiamLiam就可以了,反正华社再乱吠也不能做什么啦,再怎么烂他们也很奇怪的会像JOHOR人那样,投给马华的!不然就学老翁将马华多元种族化吧,反正现在所谓的单元族群政党又都不吃香,更何况只要我们一改,三百多万的巫统党员相信也都会效法,毕竟他们拿了这么多年的特权,也感到有些油腻了;蔡细历一点都不像黄家泉,相依为命,含辛茹苦的带大弟弟,输给了小妮子还得忍辱负重的承担总秘书这个没人想要干的的粗活儿,感叹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
还有,最重要的是,马华需要改革,选领袖时年纪越轻越好!不信您看看黄家定和林良实,一个四十七岁就当上了总会,年轻有为,力排众议,大胆的为马华收购了一大喉舌,为党的壮大打下了基础!带坏了大选就敢作敢当主动下台,记得!这才是真正的敢做敢当,绝不是因为下流的性丑闻让政敌偷偷拍去示众了才下台的!境界非常的崇高,可当”气节”二字而无愧!而另一个呢就更加厉害了!四十三岁,马青的年龄都还未届就当总会长了!而且还将马华带领得有声有色!四海升平!不是非常优秀吗?蔡细历都六十了,还能干些什么?
所以,选领袖绝对不能选蔡细历,他又不懂得万事否认的为官之道,改天说不定会随便承认错误,出卖国家利益;他也不会俯顺民意将马华改成多元种族政党,那马华为华人做事有个屁用,华人选票才区区二十几百仙,拿完了也干不了大事!还有,那家伙口无遮拦,谁都敢得罪,如果继续这样乱讲话,不小心开罪了巫统里的人,我们不就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选领袖一定要选像华人中的阿都拉一样,拥有崇高的道德修养的人;或者像李后主一样文采出众,口璨莲花之人,不然至少也得像西楚霸王一样桀骜不驯,一夫当关万夫莫敌,搞砸了愿意自刎谢罪大快人心之辈,又或者有如溥仪一般,出身帝皇之家,家世清白,道统纯正之流!这种人才能带给马华新希望!摸摸自己的良心吧!像蔡细历如此道德败坏之人,一定要让他永不超生!否则就将我们马华高尚、神圣不可侵犯的名节给玷污了!没有了名节,何来尊严可言?
如果没有记错,这棵咸菜是在2008年1月2日因为做了不道德的事而黯然下台的。之前他是马华福总会长,更是一名内阁部长。今天他骂马华没有用,那是不是表示自己也没有用,因为当时他还在权力核心内。难道马华是因为没有他的32天内(首相和于2008年2月13日宣布解散国会)突然变得很没有用?如果是这样的话,咸菜就是神。那Dr。Chua不是神的讲法就不能成立了。
查这棵咸菜在接受6月份风采杂志专访时这么说:“10句话中挟2句假话的最高明,因为人民很难捉到你”。
难怪这棵咸菜常常语无伦次,前言不对后语,太可怕了,不知道他那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的。这种人,如何能取信于人?还有道德上有问题的人,如何能够担任领导?他会令他领导的团体及其成员台不起头。
其实,政府也是双重标准的,既然用377B条款来控告“未来首相”按华,为何没有用相同的条款来对付咸菜?安华在法庭上否认有罪,但是这棵咸菜在媒体面前公开大方的承认,光碟那主角就是“令伯”我DR。Chua。如果警方要起诉他,不必审,法官就可以定罪下判了,省时又省力,何乐而不为?至少让人民口服心服,警方没有双重标准。人民对政府的信心才会恢复啊。
我的感觉是蔡细历的言行举止,责人严律己宽!
马华搞丘比特、终身学习、赈灾都不对?蔡细历的政治课要重上了,马华是靠搞福利起家的。
马华在柔佛的成就,并不是蔡细历一个人的功劳,那是马华前辈立下的基石,前人种树后人凉。
林良实主动下台?别骗人!
嘿嘿,有些人就爱鸵鸟心态的以为偷吃了擦擦嘴就没事,孰知你那招见人讲人话,见鬼讲鬼话的小把戏,只会让自己自食其果,两头不到岸。切莫前言不对后语,历史必然会给每个人一个公道。
政府377B条款的双重标准,的确让人满脑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的对的!杰忠兄见解果然精辟有见地,所言极是!马华应该贯彻国阵文化,多多向巫老大学习!多多使用377B!那么人民才会对政府、对马华恢复信心!否则法律定来干什么?
377B的确是所向无敌,省时又省力,应该被收录为国宝!
有过口交的都应该把他们捉起来,这些都是人渣、杂碎、猪狗不如、人神共愤、罪该万死、永不超生!不如把377B条款再加个刑罚,完成YanYan的梦想 — 阉了!那才叫声张正义!让全马来西亚人大快人心!
(我无耻!我下流!我也曾经….. 只不过不用担心,只要不承认,别人就一定会说我品高德昭,将来才能竞选总会长!你看安公子,比我还够力,男人都搞,只要打死不认,将来还可能当首相呢!只不过他就算认了也没关系啦,人家风头正健,就算认了,别人也说是政治阴谋,被逼供的…. 反正大定都闭上眼睛,想自己爽的就是了!)
《刑事法典》第377条文属于“非自然罪行”章节。第377B条文阐明,犯下违反自然性行为罪行可被判处最长20年的监禁,另加鞭笞。该条文并无说明受害者是否受到强迫。
果然!杰忠兄对非自然罪行颇有研究!不知道可否多和我们分享一些您在口交及肛交方面的探讨呢?小弟洗耳恭听!
我 喜 欢 这 篇, 很 solid
兰兰哥,又不见你对巫桶领袖开炮,对内就针针见血,你真是了不起,mca的悲哀啊。。。。
记得旧老板的话:
当你对人家说了一个谎言,你就需要编造两个谎言来掩饰第一个谎言,当你对人家说了两个谎言,你就需要编造四个谎言来掩饰第二个谎言,当你说了很多谎言,你就需要编造无数的谎言来掩饰你的谎言。
问“你”怕吗?
朋友,你的“谎言”让我想到了另一个名言。
当一个谎言,你听了十次后,你就会开始相信这是真的。
当一个谎言,你说了十次后,你自己也开始相信你是在说真话了。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到最后真相已经不再重要了。
有一点想问一问,它违反自然性行为的结果是依然可以不当一回事吗?为何没有法律行动呢??
To know more,除了”光碟创作人”想要制他于死地,还有谁这样得空?但是如果某个人拿了”正版”光碟去报案检举他,公然挑战侵害他人稳私的基本道德,则不止是被提控那么简单了,那绝对是不容于社会的变态行径,最起码比被人口交还变态得多!
而翁大头自然也不可能,至少他绝不可能孬种到为了怕他上阵就玩这种巫统的屎桥,还愚蠢到可能被人臭骂一辈子吧?只不过话也别说得太满,如果总会长候选人只有他们两个,以他独断独行的作风,不在乎世俗眼光的勇气,再加上,反正他已表明单打独斗,选完后再成立一个绝对的、单一的、没有异见的(总会长有最大的实权,选上来的又是一盘散沙,当然没有异见)马华团队,所以就算他这么做,也绝不会连累其他伙伴遭到代表们的唾弃,其实,就算被代表们唾弃又如何,反正现在他的立场就是,看谁有资格上来成为”他的团队”,不能爬上来的拜托去得远一点,免得”阻碍了党的改革进程”。
噢… 对不起!其实单独将翁大头一人排除在”创作人”的可能性之外,对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是不公平的,关于上述翁大头即不是创作人绝不可能赶淌浑水的假设,也仅仅只是小弟个人的猜想,绝对作不得准!再怎么说老翁也监制过25分钟的”精简版”803事件报告光碟嘛,当然,此事非彼事,我们万不可相提并论!以小弟对翁大头的了解,小弟相信他不可能是这种下流人物!也不屑为之。
缺乏道德的人,有什么干不出来?
先是做了不尊重女人,败坏世风的事,被揭穿后,企图以辞职来避过被控或被冻结的惩罚,但后来又被揭穿,其实并没有真正辞职。国会上议院的答案在次证明缺乏道德的人的没有道德行为。
看来,我们华人社会要求的“内圣外王”已经被一批“香蕉人”给。。。。。唉!